2008年5月24日 星期六

背默 申命記 17章14~20節......救命

申命記 17章14~20節

14 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、得了那地、居住的時候、若說、我要立王治理      我、像四圍的國一樣。
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.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、不可立你弟兄
     以外的人為王。
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、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、為要加添他的馬匹、
     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、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
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、恐怕他的心偏邪.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。
18 他登了國位、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、為自己抄錄一本、
19 存在他那裡、要平生誦讀、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、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
     的一切言語、和這些律例.
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、偏左偏右、離了這誡命.這樣、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
     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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